关于开展安庆市第四届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8-11 08:26:16 点击量:2847
教体人〔2018〕451号
关于开展安庆市第四届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名师梯级培养体系,选拔、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的中小学名师队伍,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庆市第四届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市骨干教师:全市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师资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在职教师;教研、电教部门的教研员、电教员。选拔范围以教学一线中青年教师为主。
市学科带头人:从市级骨干教师、往届市级学科带头人中选拔产生。
二、评选名额
2018年全市拟评选市骨干教师740名、市学科带头人180名。具体分配和推荐名额见附件。市骨干教师和市学科带头人的推荐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向乡村教师倾斜。
三、评选条件
(一)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6年及以上教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4.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三年来,承担满教学工作量(校长、学校中层干部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教研员、师训机构教师、电教员等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6.必须是县(市、区)或直属学校骨干教师。
7.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
8.近五年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至少一项:
①被评为县级以上教坛新星或受到县级(乡村教师为乡镇政府表彰)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②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三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三等奖)以上。
③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职业技能、多媒体软件制作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
④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大赛、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中获得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一等奖)1人以上。
⑤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1次。
⑥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指导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一等奖)1次。
9.近五年来,教科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至少二项:
①学科教学论文市级评选获一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一等奖)1次以上(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②在公开学术期刊(有CN或ISSN刊号)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具有省内部资料准印证号的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乡村教师在师训等内部资料上发表)
③参与市级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研究课题1项。
10.具有较强的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做出一定成绩,并能组织带动本学科教师开展校本教研和教育科研。
11.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①近2年内,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处理的,不得申报;
②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③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二)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10年以上教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掌握并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参加学科教学改革和教科研活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学生爱戴、家长欢迎。
6.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三年来,承担满教学工作量(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教研员、师训机构教师、电教员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7.具备县(市、区)或市直属学校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或往届市级学科带头人)。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8.近五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以下条件必须具备至少二条:
①被评为市级教坛新星或受到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②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得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县一等奖)以上;
③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职业技能、多媒体软件制作等比赛中获省二等奖以上或市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市三等奖或县一等奖)以上;
④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大赛、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乡村教师市级二等奖)以上;
⑤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其中高中教师须获奖2次以上。
⑥教研员能积极组织并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经常深入学校,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进行教学检查、听课评课、指导教师备课等,有效指导校本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其成果被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推广,培养的教师参加优质课评选,获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9.有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近五年来,教科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至少一项(教研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
①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CN或ISSN刊号)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同时在具有省内部资料准印证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乡村教师1篇)
②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合著由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1部;(乡村教师参与撰写)
③主持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课题1项并结题;
④参加过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编写。
10.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①近2年内,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处理的;
②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③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四、业务考核
申报市学科带头人选需参加市教体局组织的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政策宣传。通过评选推荐活动开展,积极营造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励先进,树立典型,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增添活力。
2.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评选推荐委员会,负责本单位推荐人选的审定工作。评选推荐委员会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章操作,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对上报的人选材料,要召开评选推荐专项会议进行集体审核,民主票决。要有书面的评选推荐专题会议记录留档备查。
3.要合理统筹推荐的各学科人选比例,注重教学一线中青年优秀教师的选拔推荐。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评选推荐工作质量。
4.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五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六、材料报送
1.评审推荐情况汇报材料一份(说明组织领导、推荐过程和公示情况等),并附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推荐专项会议记录》复印件。
2.市级骨干教师:《安庆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稿,见附件4);市直学校和市区民办学校需报送相关材料(参照学科带头人材料清单)及《安庆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表》。
3.市级学科带头人:①《安庆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5);②《安庆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稿,见附件6);③个人申报材料(详见附件7)。
4.各单位上报学科带头人材料时间截止到8月24日,上报骨干教师材料(各县(市、区)只需要上报推荐人选一览表)时间截止到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疑问,请电联5513823(王艮胜)。邮箱:aqjyrsk@163.com
附件:
1.安庆市第三届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
分配表(一);
2.安庆市第三届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
分配表(二);
3.安庆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表;
4.安庆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5.安庆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6.安庆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一览表;
7.学科带头人个人上报材料清单;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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