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05 07:08:43 点击量:2490
 
桐教字〔2018〕46号
                                                    
 
关于做好安徽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候选人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管理委员会,直管学校(幼儿园),河东幼儿园,教育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庆市财政厅关于做好安徽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体人〔2018〕8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安徽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候选人评选推荐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特级教师评选范围包括在我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以及校外教育机构工作的在职正式教师。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全市评选向安庆市推荐安徽省特级教师候选人4名,特级教师推荐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向特教教师倾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评选特级教师,对乡村教师实行切块单独评审。安庆要求候选人中专任教师不低于80%,校园长、专职教研员不超过20%,乡村教师不少于15%,50岁以下人员不低于50%。
各学区管理委员会,直管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提名人选,特别优秀人选较多单位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增加。
三、评选条件
    1、年龄要求。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2年(含2年)的教师申报要从严控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能申报。
2、其他条件见《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试行)》(附件1)。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评选特级教师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按以下办法和程序进行:
    1、推荐提名工作由学区管理委员会,直管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统一组织。学校等有关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特级教师评选有关文件,动员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公平竞争。在充分酝酿提名的基础上,由学校(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单和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要在所在学校(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由学区管理委员会,直管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将推荐提名人选相关材料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会同人社、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治委等部门的意见,通过全面、严格的考核,确定正式推荐上报人选。
4、教育局通知正式推荐上报人选填写《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表》,并重新整理上报材料。
5、《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表》相关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连同个人有关材料,报送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五、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报送材料:
1、推荐提名人选情况报告(模版见附件2)电子档,盖章纸质档一式2份。
2、推荐提名人选公示情况(包括公示内容电子档、公示图片)。
    3、《安徽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电子档,盖章纸质档一式2份。
    4、推荐提名人选自行选定的论文(论著)代表作,填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见附件4)。在报送代表作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写明为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电子稿,复印件提供发表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和正文(所在单位验证盖章);电子稿提供(word或pdf格式均可),以作者姓名命名文档。
     5、推荐提名人选的个人资料(其中涉及到证件、证书的,可提供复印件,并由所在单位验证盖章)。
(二)时间安排:
1、3月9日前学区管理委员会,直管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完成推荐提名工作。
     2、3月14日前完成推荐提名人选公示工作。
3、3月15日前将推荐提名人选材料电子档、纸质档上报人事科,未按时上报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4、3月19日前教育局会同人社、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5、3月23日前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治委等部门的意见,通过全面、严格的考核,确定正式推荐上报人选,并对正式推荐上报人选进行公示。
6、3月28日前将正式推荐上报人选《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表》,连同个人有关材料,报送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三)电子表格上报要求:
1、申报单位以“单位编号+单位名称+特级教师申报”创建文件夹,以实验中学为例,文件夹名为:12实验中学特级教师申报。
2、所有电子档文稿均以“推荐提名人选姓名+文档名称命名”,如某某的《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电子档命名为“某某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各单位需要提供的电子档有:推荐提名人选情况报告、公示内容电子档、《情况一览表》、《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学术成果电子档。请将上述电子档放入申报单位文件夹。
3、将文件夹压缩后电子文档发送到人事科邮箱:tcsjyjrsk@126.com。电子邮件命名与文件夹命名相同,即为:单位编号+单位名称+特级教师申报。
4、3月15日前未报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试行)
          2、推荐提名人选情况报告(模版)
          3、安徽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4、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
 
    
 
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城市财政局
 
                      二O一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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