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20年、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颁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24 11:06:10 点击量:2433
转发“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20年、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颁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安徽省桐城市教育局 安徽省桐城市教育局 2016/05/23 16:52:50

各中学、中心学校、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市区各小学、育才学校、文昌幼儿园、河东幼儿园:
现将安庆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20年、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颁发工作的通知“教体人〔2016〕26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落实,并于5月30日前将材料送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信息汇总表发至tcsjyjrsk@126.com。
附件一:教体人〔2016〕260号
附件二:乡镇教师发放荣誉证书有关问题的答复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乡镇教师发放荣誉证书有关问题的答复
 
接安庆市教体局人事科通知,经请示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省教育厅师范处,答复:
1、 原在乡镇和村庄学校任教满30或20年,后调入城区学校任教的,可以发放荣誉证书。
2、 乡镇高中发放荣誉证书。
3、 原属乡镇学校,后因区划调整为城区学校,如原乡镇任教满30或20年的,可以发放荣誉证书。
4、 截止上报日已去世的,不再发放荣誉证书。
     
经市教育局商人社局研究确定,1996年底撤销城关镇、建立街道办事处以前,县城学校界定为:桐城中学、桐城二中、望溪职校、孟侠初中、实验小学、北街小学、东关小学;自1997年1月1日起,坐落在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学校(含开发区),均为县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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